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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公告

医院科技创新楼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拟在成都市日月大道1617号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本部院区预留发展用地范围内修建“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创新楼”,建筑预留用地2.7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亿。按照市发改委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须完成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一、比选内容:
1、完成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创新楼项目建议书的的编制,并协助比选人取得立项批复。
工作周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
2、完成科技创新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取得市发改委的批复。
工作周期:30日历天(含评审送审时间)

3、协助比选人完成建设工程网上申报等。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定标准,深度达到规范要求,投资估算应覆盖工程建设的所有费用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5、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二份)。
7、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二、资金来源
比选人按有关规定筹集。
三、报价要求: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分别报价。
四、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分为1个标段。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工程咨询单位应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工程咨询组单位。
3、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建筑专业)。
4、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咨询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具有负责编制过类似医院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业绩,且无重大失误。
六、比选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定编制单位。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比选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报名时均需提供下列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独立法人资格证书)正本或副本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4、业绩:投标人近3年以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相关合同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网站
http://www.wcch.cn)上发布
十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行政楼507号)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工作日9:00-16:00)。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基建办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28-87461765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基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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