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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加强监察法律学习  提高责任担当意识  
 
 
    4月1日上午,我院召开了法律法规培训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此次培训会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吴迪律师主讲,院领导和全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吴迪律师重点围绕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对《监察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分析,让参会人员对《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整体把握和深刻理解。
    会上,院党委书记、院长林永红同志就学好《监察法》,给参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干部职工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党员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率先垂范,严格遵纪守法。二是医务人员和医院职工是《监察法》监察对象,所以全院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全面履职履责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我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三是全院干部职工要始终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全面提升依法治院水平。
 
 
           中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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