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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省级媒体合作项目比选”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我院拟对“四川省级媒体合作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  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省级媒体合作项目进行比选
二、参加比选媒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项目内容:
省级市场媒体,全省发行、新媒体强大、小视频制作及传播全省第一。拟通过小视频、新闻APP、报纸多方位、多渠道传播。
四、比选文件咨询:医院后勤保障部(61866000-6703 李老师)
五、报名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行政二楼210室后勤保障部
六、报名时间:2019.5.28—2019.6.4
七、报名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介绍信(均盖鲜章)
八、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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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省级媒体合作项目比选”的公告(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