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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9-29 17:22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政事权限清单

一、总则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及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1.监督管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对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技术、安全等行业监管。

2.负责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以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3.监督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对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执行;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的政策扶持政策,负责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落实集采药械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按权限管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机构编制工作。

5.监督审核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工作,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二)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依法组织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日常工作,依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按规定承担医院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医院资产管理,包括采购、使用、处置等;负责医院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决算工作;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5.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稳定、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任命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同志,抓好医院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7.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8.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10.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院职工的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市委编办管理职责

(1)审核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2)审核、审批、备案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

(3)指导监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4)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5)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管理及执法监督。

2.市财政局管理职责

(1)核定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财政拨款或补助总额。

(2)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工作,对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3)指导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依法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5)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7)对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进行监督。3. 市人社局管理职责

(1) 核准经市卫健委审核的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并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按照奖励管理权限办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

(2)核定、调整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总额,对收入分配、工资管理、福利保障等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3)办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清理欠费;办理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4)负责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4.市医保局管理职责

(1)负责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及其医保医师、医保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通报成都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并组织学习和接受医疗机构咨询。

(3)依据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执业范围、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等确定医疗保险服务类别、服务内容、付费方式、支付标准、总额控制指标等。

(4)对住院、门特、重特大药品等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5)及时按规定向医院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6)牵头实施药械集采工作,承担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督实施的职责,做好医保预付、支付、结算和总额预算管理等工作;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功能,组织实施合同签订、采购等工作,配合做好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以及替代品种的采购检测,将中选药品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和管理医保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

  (7)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8)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党建工作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



指导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党建、纪检、群团、统战等工作。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政治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建设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把医院文化培育成核心竞争力。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组织建设



规范完善医院机构和党组织设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以党的建设引领推进医院业务工作。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





纪检工作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医院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统战工作



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群团工作



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干部人事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机构编制



按权限管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机构编制工作。

《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成机编〔2016]55号)

《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程序的通知》(成机编〔2011]1号)

《市委编办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办〔2011]215号)

《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成委发〔2021]4号)




干部队伍建设



医院院级领导任命,指导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教育培训



指导医院开展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出国研修。





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职称评定、各类人才申报。





考核奖惩



目标绩效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等。




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机构编制



负责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起草、报批和执行;提出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动议,按程序报批;申请用编、出入编登记;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网上名称管理等相关工作。

《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成机编〔2016]55号)

《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程序的通知》(成机编[2011]1号)

《市委编办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办[2011]215号)

《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成委发〔2021]4号)




岗位管理



根据人社部门要求,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优化结构比例;负责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全院职工岗位聘用管理等。

《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 〔2016〕49 号)

《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成办发〔2008〕7号)

《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成人社发〔2013〕207号)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成人社发〔2018〕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直属公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卫健党组发〔2020〕8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人员管理



负责办理人员的入职、调动、离职、退休等手续。








负责制订请休假管理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





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委管干部的推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承担职工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专业技术等级申报、聘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资料台账、归档管理等。





人事档案管理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员工人事档案保管、审查等管理。





教育培训



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职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创新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





考核奖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委编办


机构编制调整

审核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成机编﹝2016﹞55号)







审核、审批、备案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成机编﹝2016﹞55号)






实名制管理

审批用编、出入编登记。

《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程序的通知》(成机编﹝2011﹞1号)







监督指导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市委编办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办﹝2011﹞215号)






监督检查

结合巡察、审计、督查、核查等,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办发﹝2020﹞38号)

《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成委发﹝2021﹞4号)






登记管理

受理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补(换)领证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11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







审批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网站标识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国事登发﹝2016﹞5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




市人社


岗位管理

核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确认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结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8〕70号)






公开招聘

批准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人事部令第6号)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

《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






考核奖励

办理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和优秀档次人员名单备案;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奖励工作,审批市级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记功奖励。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川办发〔1996〕134号)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0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8号)


收入分配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薪酬管理



审核基金、绩效总额分配以及监督执行。

《关于我市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试行岗位绩效总额管理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9号)



市妇儿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工资福利



根据人社部门要求,协助控制绩效工资总额;负责核算职工工资;负责在编人员月度工资基金上报与审核。负责职工工资的起薪、晋级、调整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号)

《关于我市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的意见》(成人社发〔2016〕9号)




社保管理



负责职工社保的申报、缴费、审核和调整;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办理;负责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社保费用的核算;宣贯、传达社保有关文件精神;各类社保资料的归档管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45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







负责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各类年金资料的归档管理。





绩效分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机制,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异,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做出特殊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13号)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人社局


工资福利

核定、调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总额;指导事业单位落实国家、省相关福利政策。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6号)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号)






绩效分配

指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号)






社保管理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清理欠费;办理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年金管理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工作人员职业年金补记、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工伤认定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鉴定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待遇支付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参保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


财务资产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



批准事业单位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指导资产管理。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委厅〔2019〕81号)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指导委管预算单位预决算和财务管理。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的核准和指导。





财务管理



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市妇儿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负责医院预算编制与审批、执行与控制、调整、分析与考核,财务决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财务监督



负责对医院经济业务进行财务监督。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医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建立内控制度,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指导主管部门,监督其下属事业单位做好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管理市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务监督

对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1)21号)<>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






国有资产管理

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政府采购

对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绩效管理

牵头组织指导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业务运行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医疗业务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相关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综合监管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科研教育



科研及成果转化、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学科建设、医学伦理审查。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22号)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0)




基建后勤



负责各种类型的采购、基建、维修、外包服务的督促及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安全保卫



监督医院有效管理危化品。

《成都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监督医院做好防汛、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消防法》

《成都市医院安全管理规范及等级划分》



市妇儿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医疗业务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原卫生部2016版)

《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科学、精细化,推动医疗技术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管理条例》







医疗纠纷管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







突发公卫应急管理:承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令







处方权管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执业医师法》

《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




科研教育



科研教学及学科建设的规划等。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22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22号)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医学伦理审查

《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0)







继续教育项目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基建后勤



负责医院大型基建项目从规划、落实土地、报建、招投标、施工至投运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法》







污水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环境保护。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洗浆房、装修改造、零星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院布类供应管理规范》

《医院装修设计规范》




安全保卫



危化品、毒麻药品安全管理。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消防、治安、防汛、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消防法》

《成都市医院安全管理规范及等级划分》

《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医保局

监督检查


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保医师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组织学习和接受医疗机构咨询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46号)





基金管理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负责对医疗机构申报拨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进行审核;及时拨付医疗费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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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政事权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