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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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医保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53号》文件精神,我院“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为60元/次。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
温馨提示:针对在9月1日前已按原价格缴费未进行检查的患者请按我院医疗退费流程退费后重新申请缴费。退费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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